山东1市纪委监委通报,1人被“双开”

观政 07-08 2949

“廉洁滨州”微信公众号7月8日通报,滨州市沾化区宏达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永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永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永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沾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沾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军开除党籍处分;由沾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范佳

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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