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皇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培育建筑业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意见》。8月28日,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行的政策通气会现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润晓介绍,《意见》明确6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从发展产业集群、拓展应用场景、健全标准与计价体系、推行全流程管理、建设复合型人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支持山东智能建造发展。
产业链集群培育+市场化资金赋能
将智能建造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
《意见》突破传统产业分散发展模式、培育路径,将智能建造产业纳入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对符合条件的链主企业,优先授予“齐鲁建造”品牌标识。
打造数字设计、智能建造设备装备、智能生产等特色集聚区;依托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支持集聚区内优质项目,实现“空间集聚+资金倾斜”双重赋能。
创新联合体搭建+应用场景激励
支持新出让总建面5万平以上房产项目应用
打破“产学研用”壁垒,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组建智能建造创新联合体,搭建深度协同平台,加大对智能建造领域申报重点实验室、省级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
强化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将智能建造技术应用情况纳入工程评优、评奖、评价等内容,并将相关装备软件纳入首台(套)、首版次重点征集范围,助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加大适宜技术应用推广,《意见》提出新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支持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要求企业应用智能建造技术。
扩大智能建造试点范围,在现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智能建造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企业、项目申请开展省级智能建造试点,打造区域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场景。加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培育,对取得明显成效的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项目在建设工程评优、评奖和信用评价中给予激励。
复合型人才培育+差异化政策保障
打造“智能设备+产业工人”新模式降低意外险费率
针对智能建造复合型人才缺口,推出“分层分类”支持举措,支持设立专家、技能大师工作站,并给予平台资金与绩效奖补,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实施一批培养智能建造高技能人才的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项目,并择优给予资金奖励。
打造“智能设备+产业工人”新模式,在混凝土施工、构件安装、高空喷涂、塔机操作等高强度、高重复性、高风险场景优先使用人机协同方式施工,逐步从“多人一机”向“一人一机”“一人多机”转变,提高施工质效。支持企业培育自有装配式建筑、机器人施工等新型技术工人,可根据施工作业环境,创新提出适当降低意外伤害保险基础费率,通过差异化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新型技术工人培育积极性。
多维度政策集成+全周期环境优化
保障技术攻关资金、抵免相关税收
整合资金、税收、宣传等多元政策,构建全周期保障体系。强化技术攻关资金保障,将智能建造纳入省科技计划项目范围,通过“技改专项贷”贴息、设备更新补贴、股权投资等多元化支持方式,强化资金保障。
聚焦机器人施工、大型智能施工机械设备装备等重点领域,科学制定计算规则,加强造价信息供给发布,为智能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提供计价技术保障和服务。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发生的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按有关规定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加大宣传推广,广泛宣传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以及智能建造在提升品质、保障安全、降低成本和低碳环保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智能建造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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