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履职中存在失职渎职重大法定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惩戒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11

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期检务督察专题研修班在京举办

对履职中存在失职渎职

重大法定过错的必须严肃追责惩戒

日前,为期5天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七期检务督察专题研修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举办。

此次培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优化检察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总结分析最高检今年部署的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情况,聚焦进一步发挥督察和追责的倒逼作用,助力以高水平检察管理促进高质效履职办案开展深入研讨。近百名来自各省级检察院、部分市级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设置了专题授课、现场教学、文件解读、分组研讨与实操演示等多种课程,既有来自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专题讲授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又有来自最高检相关业务条线的实务专家全面解析权力清单和检察权配置若干问题、如何加强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等,还有一线检务督察人员讲解违反检察职责案件的办理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将切实扛起责任,统筹违反检察职责线索管理,统一追责尺度,有效发挥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用,对履职中存在失职渎职重大法定过错的检察人员严肃追责惩戒,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刘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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