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绕开中介私下过户?法院:要付2.7万元中介费

极目新闻 10-11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江祺 冯亚莉

中介公司精心匹配房源、促成签约,不料买卖双方竟绕过中介私下完成交易,意图逃避中介费。这起典型的“跳单”事件最终闹上法庭。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中介合同纠纷,给企图耍“小聪明”的违约方上了一课。

蕲春法院

2024年1月,孟某因购房需要找到蕲春某房屋中介公司,郭某因需要出售房屋也找到该房屋中介公司。该中介帮助孟某匹配到郭某的房源,并最终促成孟、郭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买卖双方若绕过中介公司完成交易,需向中介方支付总房价3%的违约金。

然而,合同签订后,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中介费用,绕过中介公司,私下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

经多次沟通无果,某房屋中介公司向蕲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孟某和郭某共同支付中介费及违约金共计41900元。

审理与调解:案件受理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速推进。承办法官聚焦中介行业诚信生态,积极组织调解,向原、被告释明“跳单”违背诚信原则及法律后果。

最终,在法官的多次沟通和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和解。当场,卖方郭某支付中介费15000元,买方孟某支付中介费12000元。

案件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孟某与郭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跳单”,即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其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该行为不仅违背契约精神,更直接违反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中介公司依约履行了提供适配房源、促成签订合同等义务,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买卖双方在明知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选择“跳单”,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跳单”行为损害了中介服务的价值,破坏了市场信任基础,还可能面临诉讼风险与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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