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嘉兴七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罚8.88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12-08 2867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嘉兴七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被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8.88万元。
当事人嘉兴七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起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嘉兴市第二医院新院区北侧的栖贤路实施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920平方米土地;2、协商处置违法用地涉及建设用地545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嘉兴七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湖区七星街道建新村村集体协商处置5453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67平方米土地(涉及耕地面积86平方米、涉及其他农用地面积381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对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920平方米且不是基本农田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人民币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万捌仟捌佰元整(¥88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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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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